关于做好2015年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
各处(室)、系(部)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、以及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》(教政法厅函〔2015〕63号)、福建省教育厅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暨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》的有关精神,我院将组织开展“12·4国家宪法日”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5年12月4日
二、活动主题
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。
三、宣传重点
本次活动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等理念,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,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务和我们的国体、政体,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将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将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取得的发展成绩以及学院改革发展变化,同宣传宪法理念、阐述宪法地位相结合。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权由法定、权依法使、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,使宪法教育深入师生,形成弘扬宪法精神、培育法治观念的校园氛围。
四、活动安排
本次活动要紧紧围绕 “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”的主题,扎实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。
(一)建设线上线下宣传阵地。继续做好学院主页网站“12·4国家宪法日”专栏建设,充分利用校园内LED显示屏、宣传栏板报、宣传标语、海报、宣传挂图等,构建一条宪法宣传走廊等,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。
(二)组织宪法主题学习活动:各处室、系部要认真组织师生,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组织开展一次以宪法教育为主题的、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,及时登陆学院主页网站“12·4国家宪法日”专栏,收听宪法领读活动。要切实把宪法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融入校园、课堂、宿舍、活动和网络中,做到“学法,用法,尊法,守法”。
(三)组织开展“12·4国家宪法日”普法考试活动。各处室、系部要按要求组织好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参加2015年普法考试(具体另通知)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领导重视,全员参与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宪法教育日活动,要亲作表率,精心组织,将活动的要求和安排落实到每一个师生员工,做到全体知晓、全员参与。
(二)加强宣传,创新形式。要坚持宣传和服务相结合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、适度节俭与教育到位相结合,不断加强宣传力度,营造氛围,形成声势,创新形式,多样载体,力争出亮点有特色。
(三)及时总结,增强实效。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情况,特别是新经验、新做法,要发挥出活动的实效和长效作用。
相关材料于12月9日下午下班前,报送至学院办公室,邮箱zczybgs@163.com。
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
2015年12月3日